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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出申诉后可不通知他方当事人暂勿结婚问题的复函现行有效
河北省、甘肃省、江西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从略。(二)关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出申诉后,应否通知他方当事人停止执行(实际上是通知他方当事人暂勿再结婚)的问题,我们的意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70-01-01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施行日期:1970-01-01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7年9月10日(57)京高法研字第01801号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请示收悉。我们认为,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58-01-27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施行日期:1958-01-2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出嫁女儿赡养父母和媳妇赡养婆婆问题的批复现行有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57)闽法研字第2217号函收悉,关于已出嫁的女儿赡养父母和媳妇赡养婆婆问题,我们基本上同意来文所提意见,遇有具体案件并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解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19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70-01-01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施行日期:1970-01-0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撤销原判的裁定由谁署名及再审案件进行再审时原来充任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的律师是否继续出庭等问题的复函现行有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省昆山县人民法院谢霞同志来信询问有关审判程序上的两个问题,现提出以下意见连同原信一并转送你院,希研究后酌复来信人。(一)关于第一审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对本法院的案件决定再审,撤销原判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57-12-26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施行日期:1957-12-2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拘留日期应否折抵刑期等问题的批复现行有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9月2日(57)浙法研字第2225号关于行政拘留是否可以折抵刑期等问题的请示收悉。兹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关于人民检察院或被害人对因违警行为而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人又向人民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57-09-30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施行日期:1957-09-3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书的原本正本抄本如何区别问题的批复已被修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今年四月二十七日报告收悉。关于判决书原本、正本、抄本如何区别的问题,我们基本上同意你院的意见,所拟判决书经签字定稿的是原本,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当事人、诉讼关系人或有关机关的是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57-09-13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施行日期:1957-09-1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个刑事被告人可以同时委托两个辩护人和发回更审案件检察人员以何种身份出庭问题的批复现行有效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6月12日(57)法办研字第66号请示收悉。所询问题经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系研究后,兹答复如下:(一)关于一个刑事被告人可以同时委托几个辩护人的问题,有待立法解决。在法律尚无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57-09-04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施行日期:1957-09-0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产后三个月婴儿死亡,男方可否提出离婚问题的复函现行有效
上海市司法局:你局本年6月18日(57)沪司二字第294号报告收悉。兹将所提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女方产后三个月婴儿死亡,男方可否提出离婚的问题,我们意见,仍应适用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二)下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70-01-01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施行日期:1970-01-0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宣判后女方发现怀孕提起上诉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现行有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4月12日(57)法办秘字第57号对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的批复抄件已收悉。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判决后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不服原判提起上诉应如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70-01-01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施行日期:1970-01-0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能否当证人等问题的复函现行有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和河北省司法厅今年4月6日《关于进一步贯彻各项审判制度和诉讼程序的指示》收悉。指示内称:“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当证人”。我们意见,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公民不论他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57-06-22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施行日期:195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