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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

  • 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之第二章基金管理人篇 现行有效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释义】本条是对基金管理人由谁担任及其核准的规定。一、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之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现行有效

    第八十三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基金会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之第三章基金托管人篇 现行有效

    第二十五条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释义】本条是对基金托管人范围的规定。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是共同受托人,其主要职责是托管基金财产,包括保管基金财产,办理结算、支付业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之第四章基金募集篇 现行有效

    第四章基金的募集第三十六条基金管理人依照本法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一)申请报告;(二)基金合同草案;(三)基金托管协议草案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之第五章基金份额的交易篇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七条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经基金管理人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释义】本条是对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之第六章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篇 现行有效

    第五十一条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释义】本条是对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登记的办理机构的规定。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之第七章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 现行有效

    第五十七条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资产组合的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合同中约定。【释义】本条是对基金资产组合和投资比例限制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之第一章总则篇 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释义】本条是对证券投资基金法立法宗旨的规定。立法宗旨又称立法目的,是指通过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之第八章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现行有效

    第六十五条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转换基金运作方式。【释义】本条是对基金转换运作方式的规定。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证券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初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之第九章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 现行有效

    第七十条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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