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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法释义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四十七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四十七条本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律施行日期的规定。法律的施行日期也就是法律的生效日期。正确理解法律的生效日期,是贯彻执行好法律不可缺少的条件。法律的生效日期,一般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1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四十六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释义】本条是关于由中央军委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具体办法的规定。军队作为一个特殊的界别,其人员分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1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四十五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四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释义】本条是关于授权国务院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1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四十四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四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释义】本条是关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1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四十三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释义】本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1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四十二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释义】本条是关于对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1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四十一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1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四十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释义】本条是关于有协助履行计划生育管理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1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三十九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1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三十八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三十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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