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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释义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条 现行有效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四条 现行有效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释义】本条是关于对依法应当强制招标的项目,禁止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规定。凡列入本法第3条第1款之规定,并属于国务院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一条 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是: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五条 现行有效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释义】本条是关于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违反这一基本原则,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二条 现行有效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的规定。一、法律的适用范围,也称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时间效力,即法律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效力和什么时候失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六条 现行有效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释义】本条是关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的规定。一、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二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释义】本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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