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发布部门:
高级搜索

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三条 现行有效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财政支持和实施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扶持等措施,逐步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因地制宜、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一条 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本法。【释义】本条是对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一、所谓立法目的,也称立法宗旨,是指制定一部法律所要达到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四条 现行有效

    第四条国家引导、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择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其指定的农业机械产品。【释义】本条是关于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择先进适用农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二条 现行有效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机械化,是相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本法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五条 现行有效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采取科技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化服务等措施,促进农业机械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六条 现行有效

    第六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责农业机械化有关工作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十条 现行有效

    第十条国家支持引进、利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关键零配件和技术,鼓励引进外资从事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释义】本条是关于引进技术和利用外资促进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规定。我国农业机械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七条 现行有效

    第七条省级以上入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等措施,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释义】本条是关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十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使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和作业效率,降低作业成本。国家支持和保护农民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织区域化、标准化种植,提高农业机械的作业水平。任何单位和个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八条 现行有效

    第八条国家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加强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根据不同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采,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支持农业机械科研、教学与生产、推广相结合,促进农业机械与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要求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分类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