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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检疫法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第七条 现行有效

    第七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之前,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释义】本条是对列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第八条 现行有效

    第八条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释义】本条是对经许可的检验机构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规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第九条 现行有效

    第九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适用有关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第一条 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法。【释义】本条是对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第十条 现行有效

    第十条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应当及时收集和向有关方面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信息。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职责中,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释义】本条是关于商检行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第二条 现行有效

    第二条国务院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以下简称国家商检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商检机构)管理所辖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释义】本条是对我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第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十一条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证明验放。【释义】本条是对法定检验进口商品报检和通关验放的规定。本条规定&ld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第三条 现行有效

    第三条商检机构和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释义】本条是关于商检机构和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规定。一、商检机构与“检验机构&r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第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十二条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接受商检机构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第四条 现行有效

    第四条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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