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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品不能拍卖的批复现行有效

    上海市烟草专卖局:你局《关于烟草专卖品能否拍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打击香烟走私整顿香烟市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2-02-23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施行日期:1992-02-23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变更“调”、“进”、“出”字准运证名称、样式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国家局驻南方特派员办事处:为适应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需要,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使用的“调”、“进”、“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2-02-18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施行日期:1992-02-18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综合治理烟用聚丙烯滤嘴材料和滤棒生产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及重庆市烟草专卖局:烟用聚丙烯滤嘴材料从1988年研制成功并投入生产以来,在短短的几年里,取得了十分可喜的进展。据统计,1989年生产0.5万吨,1990年生产2.38万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2-01-03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施行日期:1992-01-03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变更国家烟草专卖局“特”字准运证名称、样式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国家局驻南方特派员办事处:为适应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需要,自1992年2月1日起,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对原使用的“特”字准运证的名称、样式作变更,现将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12-19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施行日期:1991-12-19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擅自改变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营业地点经营卷烟处罚问题的批复现行有效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你局〔91〕浙烟专字第62号《关于对擅自改变营业地点经营卷烟处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领有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核定的地点经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9-29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施行日期:1991-09-29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在卷烟运输中可以携带合同复印件的批复现行有效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你局湘烟专函〔1991〕4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烟草准运证使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省际间的运输,除持有中国烟草总公司主管业务部门的鉴章合同外,必须同时持有调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7-02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施行日期:1991-07-02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查没收购处理走私烟、烟用丝束的管理规定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为加强对查没收购处理走私烟、烟用丝束(含滤嘴棒)的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26号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7-02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施行日期:1991-07-02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明确国家烟草专卖局驻南方特派员办事处行政处罚权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驻南方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烟草专卖局驻南方特派员办事处自1989年成立以来,按照国烟人〔1989〕27号文件的规定,在监督管理烟草进出口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4-06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施行日期:1991-04-06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取缔卷烟非法交易市场问题的批复现行有效

    江西省烟草专卖局:你局赣烟专字〔1991〕01号《关于取缔卷烟交易市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烟草专卖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规定,卷烟是专卖品,由烟草公司统一经营。你省一些地区未经烟草专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1-09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施行日期:1991-01-09

  • 烟用滤咀材料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现行有效

    为做好烟用滤咀材料(包括醋纤、聚丙烯等烟用丝束和各种滤咀棒、下同)进口、经营、运输的治理整顿,根据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烟草专卖局1990年5月9日发出的国烟专〔1990〕第12号《关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1-04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施行日期:199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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