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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五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九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释义】本条是对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除家庭承包之外的其他承包方式的规定。一、首先,依照本法第3条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五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三)强迫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六十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释义】本条是关于承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五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五条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释义】本条是关于承包合同有关内容无效的规定。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六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五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承担违约责任法律适用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六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释义】本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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