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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释义】本条是关于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有好有次,有远有近,有朝阳有背阴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释义】本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土地承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一条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来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五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释义】本条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第37条规定:“承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五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释义】本条是对仲裁裁决效力及裁审关系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五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释义】本条是关于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应予退还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符合法律规定。本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三条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释义】本条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对承包土地上的投入进行补偿的规定。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五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释义】本是对侵害承包经营权民事责任的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物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直接支配性和保护之绝对性。物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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