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法官法释义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发布部门:
高级搜索

法官法释义

  • 法官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六条法官提出申诉和控告,应当实事求是。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官提出申诉和控告,应当实事求是的规定。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法官法释义:第三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七条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晋升工资。【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法官法释义:第四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七条对法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对法官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法官法释义:第三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八条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的规定。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不仅要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法官法释义:第四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八条人民法院设法官考评委员会。法官考评委员会的职责是指导对法官的培训、考核、评议工作。具体办法另行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设法官考评委员会以及法官考评委员会职责的规定。第一款是关于人民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法官法释义:第三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九条法官要求辞职,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官辞职的规定。法官的辞职,是指根据法官本人辞职的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辞去所担任的职务。本条是原《法官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法官法释义:第四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九条法官考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五至九人。法官考评委员会主任由本院院长担任。【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官考评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法官考评委员会主任的规定。第一款是关于法官考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本法规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法官法释义:第四十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条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三)因审判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法官法释义:第五十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人员编制内员额比例的办法。【释义】本条是关于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员额比例的办法的规定。本条规定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法官法释义:第四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一条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释义】本条是关于辞退法官免除其职务的程序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法律规定的程序&rdquo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分类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