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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第32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二条【过渡期限】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第33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三条【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第24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关联法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第15条 现行有效

    第十五条【达成协议后拒绝搬迁的处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第34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四条【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第25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五条【房屋产权调换】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第16条 现行有效

    第十六条【未达成协议拒绝搬迁的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第35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五条【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处罚】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第26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关联法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如何适用〈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第36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六条【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的行为】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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