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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释义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84条 现行有效

    第一百八十四条【上诉的程序】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94条 现行有效

    第一百九十四条【重审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205条 现行有效

    第二百零五条【提起再审的主体、理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85条 现行有效

    第一百八十五条【抗诉的程序】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95条 现行有效

    第一百九十五条【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关联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2、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206条 现行有效

    第二百零六条【再审的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96条、第197条 现行有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二审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86条 现行有效

    第一百八十六条【全面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条文注释本条规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207条 现行有效

    第二百零七条【再审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98条 现行有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扣押、冻结物品的处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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