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民政部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发布部门:
高级搜索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立法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为进一步明确我部立法工作的程序和职责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法规质量,现将《民政部立法程序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民政部立法程序暂行规定(1990年3月27日部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04-24发布部门:民政部施行日期:1990-04-24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中国民政标志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为了弘扬民政精神,激发广大民政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更好地为广大民政对象服务,我部确定将现有中国民政徽章图案作为中国民政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04-14发布部门:民政部施行日期:1990-04-14

  • 民政部关于解散“全国企事业住宅研究会”的命令现行有效

    北京现代管理学院:“全国企事业住宅研究会”未经政府批准于一九八七年七月擅自成立,并在活动中违犯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命令“全国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04-04发布部门:民政部施行日期:1990-04-04

  • 民政部关于实施《全国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在京各直属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已经八月二十一日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全国普法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地方普法规划和本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9-07发布部门:民政部施行日期:1991-09-07

  • 民政部关于工商业联合会登记问题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后,一些地方就工商业联合会的登记事宜提出询问,现通知如下: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03-28发布部门:民政部施行日期:1990-03-28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限期登记的通知现行有效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年第32号文件精神开展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工作即将结束。目前,你团体组织尚未办理社团申请登记手续,现通知你们务必于一九九一年九月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8-28发布部门:民政部施行日期:1991-08-28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部直属单位主管财务人员的任免管理问题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一九八五年财政部、劳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贯彻施行《会计法》中有关会计人员任免规定的通知”,这是一个保证国家资财合理使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文件。目前,一些直属单位仍未按规定执行。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03-19发布部门:民政部施行日期:1990-03-19

  • 民政部关于做好救济和遣送乞讨人员工作的通知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2000-11-1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春节过后,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又出现了大量的民工,其中有的是来履约的,有的是盲目流入的。目前,一些找不到工作的民工滞留在城市,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03-14发布部门:民政部施行日期:1990-03-14

  • 民政部关于救灾物资接收、分发、使用、管理的规定现行有效

    安徽、江苏、河南、湖北、四川、浙江、贵州、湖南省人民政府并民政厅:目前,国内外及港澳台捐赠的各类救灾物资陆续发往灾区。国内外对于救灾物资的分配、使用都极为关注。能否合理、准确、及时地分发,用于救灾、不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8-05发布部门:民政部施行日期:1991-08-05

  • 民政部关于各类救灾捐赠车辆分配使用原则的通知现行有效

    安徽、江苏、河南、湖北、湖南、浙江、贵州、四川等省人民政府并省民政厅:现将接收捐赠的各类汽车的分配使用原则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各类汽车归口民政部门管理使用,运输车辆分配给地县民政部门用于生产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7-30发布部门:民政部施行日期:1991-07-30

分类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