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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现将《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事诉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8-12-26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日期:1988-12-26 -
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办理流窜犯罪案件中一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局:流窜犯罪是当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流窜犯罪具有易地作案,骚扰面广,社会危害大等特点。这类案件,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8-12-06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日期:1989-01-01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案件、法纪案件是否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现行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你院(88)桂检刑二字第28号《关于经济案件、法纪案件是否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84)高检发(研)2号<关于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有关规定的请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8-12-01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日期:1988-12-01 -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若干规定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为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政务廉洁,开展举报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举报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业务工作,是检察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8-11-25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日期:1988-11-25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受理、查处重婚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高检院检察委员会研究了查处重婚案件的有关问题,现通知如下:一、高检院决定将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移交控告申诉检察部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06-18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日期:1990-06-18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受理后被告人死亡的经济犯罪案件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的批复现行有效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你院浙检研字(1990)第25号《关于受理后立案前被告人死亡的经济犯罪案件如何追缴赃款赃物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受理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06-12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日期:1990-06-12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人质勒索他人财物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现行有效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你院川检研(1989)74号《关于当前以人质勒索他人巨额财物案件如何定罪处罚的请示》收悉,经征求最高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答复如下:以人质勒索他人财物犯罪案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04-27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日期:1990-04-27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得以检察机关的名义为当地追款讨债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最近,高检院接连收到一些地方单位和群众的函电,反映有的基层检察院为了给本地追款讨债,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有的为使追款合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04-16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日期:1990-04-16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向他人出卖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鸦片以及其他毒品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现行有效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你院《关于违反政府规定卖自己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鸦片烟应否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作职下答复:向他人出卖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鸦片以及其他毒品,构成犯罪的,可直接适用刑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8-08-12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日期:1988-08-12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犯罪案件不使用收容审查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收容审查是公安机关用来对付流窜犯罪分子和流窜作案嫌疑分子的强制性的行政审查措施。1985年公安部(85)公发50号文《公安部关于严格控制使用收容审查手段的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03-21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日期:199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