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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已被修订
失效日期:1997-10-1目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中,有相当一批是从劳动改造、劳动教养场所逃跑或者期满释放后继续犯罪,屡教不改的。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特作如下决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1-07-10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施行日期:1981-07-10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已被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8-01-21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01-2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已被修订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刑法补充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失效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6-03-06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施行日期:2006-03-06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现行有效
为了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特作如下决定:一、以牟利或者传播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0-12-28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施行日期:1990-12-28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已失效
为了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刑法有关规定作如下补充修改:一、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9-04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施行日期:1991-09-04 -
为了严禁卖淫、嫖娼,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对刑法有关规定作如下补充修改:一、组织他人卖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1-09-04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施行日期:1991-09-04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已被修订
为了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一、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3-07-02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施行日期:1993-09-0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已被修订
为了惩治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犯罪,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4-07-05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施行日期:1994-07-05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失效)已被修订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行为,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一、申请公司登记的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5-02-28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施行日期:1995-02-28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已失效
为了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保障国家税收,特作如下决定: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5-10-30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施行日期:199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