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吉林省人大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发布部门:
高级搜索

吉林省人大

  • 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繁荣技术市场,加强技术市场管理,维护技术市场的秩序,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紧密结合,保障技术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境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7-11-14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97-11-14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测绘管理条例》的决定现行有效

    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吉林省测绘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省测绘工作主管门负责编制全省测绘规划。根据需要编制省内局部地区的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7-11-14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97-11-14

  • 吉林省气象管理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管理,促进气象事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气象预报、气象灾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7-11-14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97-11-14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者在劳动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劳动防护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职工的特殊保护第六章劳动保护教育第七章劳动保护职责第八章劳动保护监察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7-11-14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97-11-14

  • 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现行有效

    (1995年12月17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7-11-14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97-11-14

  • 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与管理第三章保护与防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环境保护,防治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促进农业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4-06-11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94-06-11

  •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失效)已被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5-12-27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95-12-27

  • 吉林省国防教育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教育,提高公民的国防观念,振奋民族精神,促进国防现代化,保障经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3-05-08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93-05-08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省人民代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3-05-08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93-05-08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了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经验,制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3-05-08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88-03-18

分类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