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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法释义

  • 信托法释义:第三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九条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资格丧失;(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信托法释义:第三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一条同一信托的受托人有两个以上的,为共同受托人。共同受托人应当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意见不一致时,按信托文件规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信托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六条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部分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被放弃的信托受益权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二)其他受益人;(三)委托人或者其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信托法释义:第四十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条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信托法释义:第五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二条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释义】本条是对信托的连续性的规定。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信托法释义:第四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七条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释义】本条是对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到期债务的规定。一、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到期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信托法释义:第四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一条受托人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职责终止的,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移交手续。前款报告经委托人或受益人认可,原受托人就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信托法释义:第五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五)信托被撤销;(六)信托被解除。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信托法释义:第四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八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释义】本条是对信托受益权可以转让和继承的规定。一、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所谓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是指不改变信托受益权的性质和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信托法释义:第六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二条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对于信托活动应当给予支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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