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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第九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九十四条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第九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九十一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第八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新建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释义】本条是关于违反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严重污染的工业生产项目规定应当承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第九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九十五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第九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九十二条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造成污染损害的有关责任者免予承担责任:(一)战争;(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三)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第九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九十六条涉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本法未作规定的,由国务院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有关部门具体职权划分问题的授权规定。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涉及诸多部门,本法虽然对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监督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第九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海洋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与国际条约关系的规定。一、联合国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第九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生效日期的规定。一、海洋环境保护法是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的,而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生效日期是20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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