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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释义:第55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五条船舶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报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一)进行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或者进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释义:第66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释义】本条是关于依照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释义:第62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二条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者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释义】本条是关于防止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威胁供水安全应采取的措施的规定。饮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释义:第76条 现行有效

    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释义:第67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七条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释义:第63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三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释义】本条是关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释义:第77条 现行有效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或者采用列入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宏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释义:第64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释义】本条是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对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释义:第68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释义:第78条 现行有效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的,由所在地的市、县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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