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4日电 当人们的目光聚焦于德国世界杯之际,足球彩票与赌球也成为了街头巷尾中的热门话题。今天的法制日报刊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贾林青的文章指出, 大家之所以要将足球彩票与赌球相提并论,是因为两者十分相似,均具有投机性和风险性。但是,足球彩票与赌球的法律属性截然不同:

  足球彩票与赌球看似相同,实则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首先,投资足球彩票必须遵循时机原则、安全原则、分散风险原则。足球彩票购买者一般会根据上述原则注重彩票市场的信息和技术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购买彩票,而单纯的赌博者往往是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只凭侥幸心理盲目地下注;另外,足球彩票的认购一般较为保守,即按照安全大于风险的规律,讲求投资战略,而单纯的赌博者则嗜赌成性,追求一锤子买卖,缺乏科学的战略指导。

  其次,中国足球彩票的发行和运作是在政府统一安排、管理和监督之下开展的博彩业经营,因此,国家对其实施完善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调整,将其纳入到了有序的良性发展环境中:其典型的法律机制是彩票活动所采取的法律形式———射幸合同。其射幸的含义就是追求运气,射幸合同的内容就是以不确定的偶然事件的发生与否作为是否履行合同之给付内容的根据。

  彩票最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古罗马、古希腊便已出现,如今成为了世界众多国家的一个独立行业,它是以其社会需要为前提的,故彩票业被称为“第六大产业”。实践中,彩票已成为筹集社会公益事业经费,尤其是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经费的主要途径。虽然彩票业本质上并不创造经济价值,但是,彩票作为一种重新分配社会资源的手段,具有吸纳社会闲散资金的作用,西方经济学家因此提出彩票是“第三次分配”。

  此外,彩票业可以向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开辟新的劳务行业;并且,可以丰富社会公众的文化生活,发展体育事业和文化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由此可见,中国现已发行的足球彩票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是赌球所不可同日而语的。而依我国的法律政策,赌球作为一种赌博活动则是必须予以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