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 樊曦 崔清新 曹国厂)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9日说,各级法院将充分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对特殊困难群体,将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

  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肖扬说,各级法院将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惠及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最高法的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各级法院依法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共为117407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66732人次,共缓、减、免交诉讼费12.65亿元,上升16.24%。

  在中国,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的主要渠道是从法院获得司法救助,即减免诉讼费和从司法部门获得法律援助,即减免律师费。

  来自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数据显示,去年,有433965名困难群众得到了自己需要的法律援助,比2004年增长了48%。各级政府的法律援助经费投入逐年加大。各地拨付法律援助经费为26220万元,中央财政还首次拨付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为了方便群众立案,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有条件的地方要运用多媒体和信息技术传播诉讼知识,进行诉前辅导。对居住偏僻的群众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可以实行预约登门立案。

  除了向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让老百姓打官司更为方便,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邵文红表示,最高法正在抓紧制定关于保障人民陪审员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解释,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具有与法官同样的权力,可以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以确保法官执法公正。

  此外,邵文红说,各级法院今后将逐步实现审判活动的全程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非成年人和个人隐私等案件庭审过程不宜公开时,其余都要做到庭审公开,一些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判决书还要上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