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7日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李适时主持。

    周永康在讲话中首先充分肯定了“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十五”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消防工作,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提高,火灾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为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周永康指出,针对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在“十一五”开局之初,及时出台《意见》,全面阐释新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加强消防工作的主要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消防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意义,以此为契机,推动新时期消防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一要着力构建消防工作新格局,提高全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城镇消防规划、公安消防设施装备、地方消防力量建设及社会消防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依法监管的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级公安消防、建设、工商、安全监管等监督、执法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教育、民政等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公民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二要着力加强队伍和设施装备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消防体系。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水平。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部门要研究加快公安消防力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地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力量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力争“十一五”期间县级以上城市都要建起消防力量,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地方专(兼)职消防力量。在新建、扩建、改建城镇时,要同步规划和建设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和消防队(站),一步到位,不欠“新账”。对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严重不足的,力争经济发展较快地区三年、其他地区五年内基本还清“旧账”。要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参与应急抢险救援的装备、安全防护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经费。要促进消防安全技术的发展,不断提高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三要着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推动城乡公共消防安全事业协调发展。要把做好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要大力推进以地方政府消防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要广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农民识灾防灾能力。四要着力整治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发现举报、挂牌督办和整改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要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以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要建立保险与消防的良性互动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五要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要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社会效果明显的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单位。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对社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同时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p#分页标题#e#

    周永康强调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计划和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真正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意见》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关心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局面。

    会上,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建设部等单位负责同志就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意见》作了发言;山东、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具体做法。

    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防办等24个部委局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地)、县(市)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