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投资煤矿就地免职
公布日期:2006-06-22施行日期:2007-03-0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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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6-22
施行日期 2007-03-06
发布部门 光明日报
正文
北京市将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的调查工作,一旦发现有此类现象,将立即对其就地免职。日前,北京市安监局召开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副局长贾太保在会上表示,当前北京市煤矿事故的特点主要是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存在瞒报和迟报现象等。此外,非法开采和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现象在个别地区极为严重。北京市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相关执法人员如果存在与矿主吃喝现象,也将受到相应处罚。(李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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