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登记发证制度】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参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建设部“关于请求解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房产管理部门的函”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