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登记发证制度】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参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建设部“关于请求解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房产管理部门的函”的复函》
公布日期:2011-05-31施行日期:2011-05-3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1-05-31
施行日期 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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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条 【登记发证制度】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参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建设部“关于请求解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房产管理部门的函”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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