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
关联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2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47条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公布日期:2011-05-16施行日期:2011-05-1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1-05-16
施行日期 2011-05-16
发布部门
正文
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
关联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2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47条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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