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公司住所】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条文注释

  公司的住所指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的住所应当登记在公司章程中。实践中,有些公司的办公地点与登记注册时提供的地址是不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以公司登记注册地为依据来认定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确定后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一,注册的公司地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有权对该公司进行工商管理;其二,当地税收部门要对公司征税;其三,相关的法律文书一旦送达该注册登记的地址,即表明该公司已经收到;其四,在涉及诉讼时,当地的法院会因其是被告住所地而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目前在公司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作为公司住所的证明。

  关联法规

  《公司法》第7、10、23、25、77、8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