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拆迁特殊设施】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关联法规

  《军事设施保护法》第2条

  《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第2-18条

  《文物保护法》第2-35条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7-19条

  《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