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安徽省人大法制办获悉,安徽省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已于12月22日经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事故多发,且存在着大量事故隐患。记者从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据统计,近三年,平均每天发生事故55起,死亡15人,平均每月发生9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今年1--11月份安徽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901起,同比下降15.6%,死亡4189人,同比下降9.3%,但事故总量依然很大,平均每天发生42起事故,死亡13人,尤其是特大事故没有能够有效控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差、监管力量不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制约着安全生产工作。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出台,对条例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于调查处理都作出规范,并对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设定了法律责任。此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促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