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二、 废止《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1985年3月7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3月15日国家标准局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布日期:2023-07-20施行日期:2023-07-2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3-07-20
施行日期 2023-07-20
发布部门 国务院
正文
一、 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二、 废止《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1985年3月7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3月15日国家标准局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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