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拍卖管理条例》和《抚顺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4月24日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24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拍卖管理条例》和《抚顺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