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8月25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2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布日期:2022-10-12施行日期:2022-10-12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2-10-12
施行日期 2022-10-12
发布部门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22年8月25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2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正文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8月25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2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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