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电条例》的决定

(2022年2月23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电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