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9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