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
(2000年1月14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9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档案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公布日期:2017-11-30施行日期:2017-11-30已被修订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已被修订
公布日期 2017-11-30
施行日期 2017-11-30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00年1月14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9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档案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正文
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
(2000年1月14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9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档案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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