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2000年9月23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5年9月23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