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 对6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附件2)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布日期:2022-03-29施行日期:2022-05-0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2-03-29
施行日期 2022-05-01
发布部门 国务院
正文
一、 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 对6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附件2)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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