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
公布日期:2015-09-29施行日期:2015-09-29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苏政发【2015】113号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5-09-29
施行日期 2015-09-29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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