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2015年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公布日期:2021-09-30施行日期:2021-09-3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1-09-30
施行日期 2021-09-30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15年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正文
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2015年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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