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击公职人员携款潜逃的决定
公布日期:1993-11-11施行日期:1993-11-1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3-11-11
施行日期 1993-11-11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1993年11月10日广东省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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