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
公布日期:2006-01-22施行日期:2006-01-22已失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0号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 2006-01-22
施行日期 2006-01-22
发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02年10月30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1月13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的决定》修正)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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