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为切实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加快推进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系统执法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1〕74号)以及《湖南省专利条例》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必须依职责履行执法工作责任,消除执法办案中的推诿现象,积极参与行政诉讼,确保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创新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大力开展各类专利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根据专利类型和纠纷的实际情况,简化调解程序,快速有效地调解各类纠纷。优化专利侵权救济与确权无效程序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简便、快捷的优势。

  三、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市州知识产权局应当加强辖区内各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沟通交流,定期组织跨县区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健全辖区内跨区域、跨部门的专利案件移送、定期会商、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工作机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专利保护管理工作平台。加强与其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联系,协同提高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效率,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有效衔接,构建较为完善的行政与司法相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四、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依法积极推进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专利行政执法专职人员数量符合《湖南省专利条例》规定的不少于3人的最低要求。市州知识产权局要明确专门承担执法职责的部门及人员编制,指导县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需要依法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指导机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协调机构,根据需要在各类园区、商业场所、产业集聚区、大型展会及其他大型活动场所选派执法监督人员和志愿人员。

  五、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要大力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培训。执法人员要精通专利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专利检索,通过相关测试合格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颁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从事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省、市州知识产权局应加强对下一级专利行政执法部门业务指导,结合执法工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组织专利执法专题研讨交流等活动,提高业务水平。

  六、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基础条件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执法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执法工作条件。按照行政执法的规范要求,设立专项执法经费和纠纷调处专用场所,配备统一的执法服装、执法车辆及用于调查取证、证据保存、档案管理的设施设备。建立严格的执法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依法开展执法活动,不断提高专利行政执法的工作效能、权威性和公信力。

  七、做好专利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工作

  市州知识产权局应在每月30日前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本辖区内当月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数据及相关材料,建立知识产权系统内执法信息报送与公开交流制度,重大案件及时报送,执法案件统计数据应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调解、处理和查处各类专利案件的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专利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案卷档案的管理。

  八、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结合当地实际,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站,建立健全维权援助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和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快速反应机制,对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其它应急问题,采取快速应对措施,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鼓励权利人和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举报投诉。

  九、加强工作评价考核与督查督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制定专利行政执法及举报投诉维权工作评价标准,以执法办案数量和质量及举报投诉维权工作接转数量和质量作为重要内容,客观全面评价执法维权工作。省知识产权局对市州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开展年度督查与专项督查,并对省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和假冒专利案件进行督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应当制定专利行政执法定期督查制度,认真抓好辖区内县市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落实,对于上级督办案件,应尽快办理并及时提交办理结果。

  十、加大奖励力度

  省知识产权局每年将根据市州办案的数量和质量给与一定的执法工作经费支持,同时在市州和县市区评选专利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与奖励。对于连续三年被评为省专利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为国家专利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对于评选为专利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的单位,给与一定的经费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省专利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全国百名高层次人才,并积极支持省专利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参加国内外业务研修及在职攻读学位,加快培养专利行政执法业务骨干。

  鼓励各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建立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岗位津贴制度。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对提供重要线索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人员给予奖励。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应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基础,鼓励实名举报投诉。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