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令第31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2014年2月13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
《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布日期:2014-02-13施行日期:2014-02-13已失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令第318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 2014-02-13
施行日期 2014-02-13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令第31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2014年2月13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
《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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