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2/0505/169916/content_169916.htm

  2.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2/0505/169916/content_169916.htm

  3.冶金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2/0505/169916/content_169916.htm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