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科技部组织编制了《服务机器人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服务机器人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http://www.most.gov.cn/tztg/201204/t20120424_93836.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