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林业(农林)局、公安分(县)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现将林业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 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的毁林案件、乱捕滥猎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九四年以来,毁林案件有增无减,其中重大、特大毁林案件十分突出,直接经济损失成倍增长。因此,必须对发生的各种林业案件从重从快查处,要加大打击力度。林业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把林业案件上升的势头尽快压下来。

  北京市林业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1994年10月18日

  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林安字[1994]68号)

  北京市林业局 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