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规〔2011〕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加强对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的支持,现请你委(厅)协助开展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情况的调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省国家级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情况调研,填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下载)。   二、提交本省国家级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现状(数量、类型、运行模式、主要成效、存在问题等)、目前省内已有(或正在制定)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措施、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交本省已出台(或正在制定)的支持示范基地(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文件。   调研报告(附调查表)及有关文件材料请于8月15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我部将结合调研情况,研究制定支持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   联系电话: 010-68205112   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li_ghs@miit.gov.cn。   附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情况调查表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938971.files/n13938255.xls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