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我省依山靠海,地形独特,兼受陆地和海洋气候影响,气象灾害多,广大农村地区受灾严重,防灾减灾任务艰巨。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和谐繁荣,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有利于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有利于全面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改善社会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发[2010]93号),全面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以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民满意为出发点,以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作用,综合运用科技、行政、法律等手段,统筹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应急处置和风险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农村趋利避害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用3—5年的时间,形成精细化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成覆盖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健全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实现防御规划到县,精细预报、自动观测到乡,应急预案、风险调查、科普宣传、气象信息员到村,预警信息发布到户,灾害防御责任、灾情收集到人,建立健全适合我省农村基本情况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全面提高我省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的整体水平。 二、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根据我省特殊地形和天气气候特点,在市、县(区)政府组织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气象部门具体承办,建立预报到乡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消灭我省雷达探测盲区,加强对台湾海峡台风的监测能力,在“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在泉州、三明、宁德、漳州再建4部新一代天气雷达,进一步增强全省新一代天气雷达网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完善现有农村监测站网,适当增加监测密度,构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建成乡镇自动气象站观测网,每个乡镇和面积10万亩以上的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建设1套自动气象站,实现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小气候的观测。在现有监测资源的基础上,建成农村自动气象监测网,在暴雨和地质灾害频发的村建设1套自动气象站,实现对可能诱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强降水自动监测和报警。在雷电多发频发地区,开展农村雷电灾害观测,建成农村雷电灾害监测网。以中尺度数值预报解释应用技术和新一代天气雷达、卫星、加密自动站等监测分析技术为基础,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区)各级精细化预报业务。省级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精细化预报业务,发布空间分辨率到乡镇的预报产品;各设区市气象部门要利用省气象局预报产品开展补充、订正和解释应用,并重点开展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县级气象部门重点开展灾害性天气监测、实况监视,并利用上级预报产品开展临近预报订正和跟踪服务。 三、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网络 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坚持资源共享原则,建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村入户的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网络,力争至少有一种手段能将预警信息送达农村每一个地区。县级要建立气象部门和乡镇、行政村、中小学校以及有关部门的双向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完善手机短信和电话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中国天气网市、县级站,建设社区、村镇气象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发布系统;公共媒体(电台、电视台、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要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乡镇要建立通知到村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的双向预警信息传递机制,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协理员通过手机、固定电话、对讲机等通知村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村级要建立通知到户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通过电子显示屏、高音广播、锣、鼓、信息专栏等方式向居民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各设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广播电台等社会公共资源,提高海洋气象灾害和地质减灾气象预警信息的覆盖率。 四、构建应急减灾组织体系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形成各地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现县乡有分管领导、乡有气象信息服务平台、村有气象信息员。县级人民政府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中的“消息树”作用,建立和完善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县级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各单位预案联动、信息联动、措施联动。乡级人民政府有分管乡长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乡干部担任的气象协理员负责日常工作,每个乡建立气象信息服务平台。村委会主任为本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每个村应指定一村主干兼任气象信息员,在气象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牌,清楚标明转移路线。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在完善县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延伸到乡和村,实现预案到村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县、乡、村要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在多灾易灾的乡、村建设避难场所,定期对避难场所进行安全评估,2011年前在全省建成2万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在农村雷电多发易发区、农村中小学等公共场所开展雷电防护工程建设。以农业抗旱、库区增水、森林防火和防雹减灾为重点,健全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体系,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在乡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试点工作。 五、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 (一)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制度。要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风险灾害评估制度,逐步推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建立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制度,规定乡(镇)、村组织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的范围、方法和发现隐患后的处理措施等。 (二)完善气象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县级气象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以村为单位查明农村主要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建立以村为单元的农村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农村气象灾害风险图。建立以省、市、县为骨干,街道社区、乡镇、村庄为基础的气象灾情调查上报网络。建立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气象信息员、各村气象灾害隐患点、各级应急预案等信息纳入系统,实现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乡(镇)、村志愿者和气象信息员承担气象灾害收集上报工作。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气象部门业务指导、村民共同参与”的原则,逐级到村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组织开展我省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水利、海洋与渔业、国土、海事等有关部门要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积极配合支持我省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二)精心规划。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主要气象灾害的特点和防御重点,按照《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的有关要求,由各级气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建设、国土、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编制和出台具有超前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省、市、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规划要以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区划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多发、频发气象灾害的防御为重点,以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警能力、灾害风险管理和防御水平为标准,明确当地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防御重点、主要任务和防御措施等。 (三)加大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开展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我省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中的作用。在“十二五”期间,省政府安排配套资金,开展完善新一代天气雷达网项目建设,促进我省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四)加强宣教。建立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体系。县级在当地综合科普馆中增设气象防灾减灾展区,将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工作融入到综合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中,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建立专门的气象科普馆。每个村设立气象科普宣传栏,定期张贴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将乡镇气象协理员和村气象信息员作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员,活跃在广大乡、村居民中,传播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