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全民健身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引入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实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动员一切社会力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切实维护公民体育健身权益,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断提高体育公共服务的规模、质量和水平,为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以突破性思维,采取突破性措施,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建设体育强国做出积极贡献,国家体育总局在去年与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09]158号)、组织举办全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与地方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一系列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并已经中央文明办批准,加入全国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吃透精神,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要充分认识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工作突破口和有效抓手,认真研究部署。地方各级体育部门要按要求,尽快申请加入本级志愿服务活动协调组织。要充分依托和发挥各级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尽快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体系。要充分发挥队伍带动、项目拉动、活动推动的作用,建好队伍,抓好项目,搞好活动,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要坚持因地制宜、面向基层、群众受益、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体育资源,广泛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扩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方案》的情况及时报群体司。   附件: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   国家体育总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是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为目的,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公益性活动。在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时代背景下,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对于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志愿服务的理念和做法引入全民健身的实践,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对于提高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推动群众体育跨越式发展,实现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迈进具有深远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体育健身需求,服务体育发展大局,着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提高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全民健身社会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着力提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规模和水平,切实维护公民体育健身权益。通过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为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建设体育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面向全民。把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全体公民为服务对象,满足不同人群的体育健身需求,体现全民健身全覆盖、广受益的特点。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把政府力量与社会多方资源作为工作依托,坚持以政府主导、各方协同为主要方式,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多方优势,充分调动协会社团和其它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探索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管理模式。   ——立足基层,确保基本。把立足基层开展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以提供体育健身指导服务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现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组织网络、队伍体系和活动开展等基础条件,逐步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加强统筹,把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作为工作方法,坚持因地、因人、因时、因需制宜,突出农村、社区、地域、人群和民族特色,形成重要时间节点的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身边活动的有效结合。   ——强化激励,健全保障。把荣誉引导和畅通运转作为工作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激励制度,激发志愿服务者的荣誉感,完善基础保障措施,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支撑。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在充分发掘现有全民健身资源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实施重点和发展方向,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对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和工作阶段进行全面设计、周密布局、务实推进、协调发展。   三、目标任务   政府搭台,广泛动员,建立完善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引导社会投入,发挥社会功能,树立社会形象,展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鲜明的体育特色;落实人员,优化组织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保障健身权益,提高身体素质,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崇尚互助、强健体魄的良好社会风尚,服从建设体育强国大局,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四、工作机制   (一)组织协调机制   1.国家体育总局加入由中央文明办牵头的全国志愿服务活动协调组织,地方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加入本级志愿服务活动协调组织。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全国和本地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进行统一协调,统筹各方志愿服务资源,获取相应的政策和工作指导,加强体育部门与其他成员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创造各方共同参与、支持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的局面,推动形成共同助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2.国家体育总局成立全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由总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群体、竞体的总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总局办公厅、政法司、群体司、竞体司、青少司、人事司、科教司、宣传司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研究审定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重大事项,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统筹整合体育系统内部及各方资源,协调落实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宣传、科研、资金募集与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群体司,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事务,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地方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参照成立本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承担相应职责。   3.国家体育总局将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作为全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的办事机构,地方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设立本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本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的相关法规、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志愿者注册、培训、服务等日常工作,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   4.建立全国范围内层级化的组织网络体系。以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为全国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逐级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并将志愿服务组织延伸扩展到乡镇、街道,形成国家、省、地市、区县和乡镇、街道的层级组织网络,为普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社会动员机制   紧扣全民健身需求和体育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联合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推进。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骨干带头作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和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组成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队伍;充分利用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等体育组织和社团的影响力,扩大体育系统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范围。搭建广阔的社会参与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吸纳有体育专长和志愿服务意愿的海内外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实现组织倡导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   (三)培训管理机制   建立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和全民健身志愿者培训体系,普及志愿服务的相关知识,提高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高效顺畅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制定规范的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形成运行通畅的志愿者招募、培训、注册、工作服务、激励表彰工作模式。   (四)项目推动机制   培育建立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下基层、进校园服务、体质测试服务、健身指导服务、科普讲座服务等一批体现全民参与、突出健身特色、满足社会需求、适合长期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开展具有地区、民族、人群特色的专项志愿服务项目;围绕重大事件和时间节点以及大型体育赛会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策划和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品牌志愿服务项目;面向农村和社区开展贴近百姓、实用性强的志愿服务项目;开展针对青少年儿童、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扶助性志愿服务项目,带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项目蓬勃发展。   (五)表彰激励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比表彰制度,鼓励各方力量全面、持续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指标的星级认定制度,作为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认可的标准,对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给予荣誉激励。评选表彰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项目。通过对志愿者、参与单位和组织的激励,提高其社会认知度,激发大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不断发展壮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六)评估检查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对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个人和组织进行有效的时间统计和质量评估,以保证星级评定和先进表彰工作的公平公正。建立工作检查监督制度,对各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管理部门进行定期工作检查和监督,对管理工作滞后、志愿服务进展缓慢的单位和地区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科学的法规规划。在深入调研和借鉴其它行业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探索制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法规制度。制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明确志愿服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按年度制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将志愿服务内容纳入各级体育部门年度工作要点。   (二)完善多渠道的经费来源。在体彩公益金中明确专项科目用于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和年度大型示范性活动的开展;利用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的全民健身基金,根据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申请国际组织项目经费和中国志愿者基金会经费用于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社会募集资金用于开展专项活动。   (三)维护志愿者队伍权益。通过购买人身保险、提供工作补贴等方式,为志愿者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遵守志愿服务的相关法规规定,深化对志愿者性质和自愿精神的理解、认识,维护志愿者的各项权益,形成尊重志愿者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经验和志愿者事迹,引导人们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劳动,营造积极、健康、高尚的舆论氛围。通过各种形象推广活动,传播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理念,形成广泛关注全民健身、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重点在基层,涉及全国不同层次的工作,在确立国家级工作架构的基础上,对不同层级地方体育部门明确、具体、量化的工作指导,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考核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科目,同时纳入群众体育发展评价体系,作为衡量体育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保证各级体育部门志愿服务工作的长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