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当前全省即将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紧要期,中秋、国庆、重阳等节日也相继来临,林区秋收冬种,进山秋游、祭祖等人为活动明显增多,尤其是明年造林任务重,林事用火多,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为切实加强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汲取俄罗斯爆发森林大火教训,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铁路、交通、教育等部门的作用,使宣传工作更广泛、更深入、更扎实。要对各种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维护,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成片生态林、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风景旅游区等要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   二、综合防范,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要提前做好造林地炼山准备,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造林地规划和准备工作,抓住森林火险较低时段进行炼山。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用火单位或个人要按照要求开好防火隔离带、落实好扑火人员、备好扑火机具,在规定时间段用火。要适时发布野外禁火令,凡遇高火险天气,要及时发布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要做好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防范,中秋、国庆、重阳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对林区寺庙、坟山墓地、风景点、旅游区等重点部位的设防,实行严格用火管制。要积极推行规范用火,在秋收冬种和林地炼山用火集中时段,积极推行计划烧除和集中用火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防范地用火。   三、提高警惕,全力做好火灾扑救准备。要健全完善火灾扑救预案,加强扑火队伍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火灾后,能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组织扑救。武警森林部队要主动协同地方抓好森林火灾的防扑工作。在高火险时段,各地森林消防队要集结待命,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出动,做到打早、打小、重兵扑救。要认真做好各种扑火物资准备,确保满足扑救需要。各级领导在组织扑救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者参加扑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要完善余火清理和留守责任制度。火灾扑灭后,必须认真组织清理余火,并根据火场面积大小留足人员看守,指定人员现场负责,严防死灰复燃。   四、加强值班,确保火情信息通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有人值守。要加强防火值班情况的抽查,对出现脱岗、漏岗的要严肃处理。值班人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妥善处置森林火灾。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核查反馈。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对瞒报、少报、迟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由此造成工作被动或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严格遵守森林火灾新闻报道有关规定,保证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准确性,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   五、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乡(镇)要落实领导责任制,防止出现工作断档。一旦发生火灾,领导要亲赴现场,掌握情况,严密组织,靠前指挥,科学扑救。各级林业部门要把森林防火摆在林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国庆前,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一次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各级监察、效能部门要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