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民政标准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公布日期:2010-09-07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民人教科字〔2010〕2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0-09-0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民政部
正文
关于做好2009年度民政标准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民人教科字〔2010〕25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部办公厅印发的《2010年民政标准化工作方案和标准制修订与研究项目计划》(民办发〔2010〕15号)要求,今年10月下旬将对2009年部里下达的35项标准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抓紧完成标准研究任务,于9月30日前将项目研究报告(包括项目来源、现状分析、研究过程、研究内容和结论建议等)、标准草案稿(按GB/T 1.1-2000和GB/T 1.2-2002要求确定标准结构和规范性技术要素,国家标准草案稿使用TDS 2.0标准编写模板编写)、标准立项建议书或计划书(见附件,可从部网站下载;已报立项的项目不再填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人事司教育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krj@mca.gov.cn。
联系人:杨雪
联系电话:58123511
附件:
1.2010年6月应完成的标准研究项目明细表
http://files2.mca.gov.cn/rjs/201009/20100913142823716.doc
2.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http://files2.mca.gov.cn/rjs/201009/20100913142908115.doc
3.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http://files2.mca.gov.cn/rjs/201009/20100913142950838.doc
4.民政部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书
http://files2.mca.gov.cn/rjs/201009/20100913143040202.doc
民政部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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